法官延期退休三讀通過 議員稱聲請案受程序拖延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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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讀通過延長司法人員退休年齡修例草案。(羅錦鴻攝)
立法會今(27日)以50票贊成、0票反對下,三讀通過《2019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草案》,將終審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法官的法定退休年齡由65歲延長至70歲,再加上可以酌情延長任期,終審法院法官最高退休年齡將由71歲提高至76歲。
議員梁美芬指出,法庭有大量案件需要處理,例如違法佔領行動、旺角暴動,以至近期的社會騷亂,近日才就旺角暴動案作判刑,認為問題在於人手不足,很多市民期待法院能夠就重大案件表達法律原則。目前有幾千宗酷刑聲請司法覆核案需加快清理,她直指聲請者沒有身份,但因司法程序遭拖延才形成社會問題。
議員廖長江認為,延展司法人員退休年齡是順應國際司法趨勢及人均壽命提高有關,司法機構近3年都受司法人員退休或離職引致人手流失,現時法官人手短缺,其中高級別法院尤為嚴重,惟現時司法機構有沉重工作壓力,案件持續複雜化。司法機構近年審理政治、社會案件而飽受質疑及批評,更有法官被人身攻擊,如果司法覆核、禁制令案件常態化,法庭將無可避免成為解決政治問題的工具而深陷政治漩渦,更有需要挽留法官及吸納人才。
議員梁繼昌表示未來可思考終審法院法官不設退休限制,改為終身制度,因為其經驗不易累積,令終審法院所有法官有更明確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