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交化學博士報告證非炸藥 涉攜TATP回校男生保釋再被拒
明愛馬鞍山中學一名中六男生涉嫌攜帶0.5克烈性炸藥TATP回校,被控管有爆炸品罪,案件上周五(11月29日)提訊後,案件原押後至本周五(6日)作保釋覆核,但辯方今(2日)在沙田法院指上次申請保釋時,忘了就某些觀點作出陳述,並呈上由化學博士鄺士山(K Kwong)撰寫的專家報告,力證涉案物品不算是炸藥,但有關保釋申請最終仍被拒。
控罪指,18歲被告黎文光於上月27日在馬鞍山一間中學管有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裁判官駁回申請後,問控方何時可完成化驗工作。控方指警方爆炸品處理課正忙於處理理工大學的案件,但會敦促警方盡快完成。案件現押後到明年1月24日再訊,裁判官明言若控方仍未完成化驗,會再考慮被告的保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