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情侶認搶劫的哥 待教導所報告押後判刑

201912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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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情侶今於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
一對年僅17歲及19歲的姊弟戀小情侶,去年9月聯袂搭的士到新界坪輋,扑頭打劫一名的士司機令對方頭破血流,並劫去對方身上650港元現金、兩部手機及手錶等財物,之後逃之夭夭。警方經調查後,在案發後一周拘捕2人。二人今早(3日)在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等候索取二人的教導所報告,及男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始判刑,他們還押候判。
兩名被告分別是林兆瑩(女、現年19歲)及鄺卓文(男、現年17歲)。林是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過往有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恐嚇的案底。據了解,林去年因相約他人打籃球,對方爽約,她遂聯同其他人對事主拳打腳踢,恐嚇對方「唔好話畀訓導主任聽同話畀屋企人知或者報警」,否則會打斷對方手腳,林在該次事件被判入更生中心。
鄺過往無案底,中一程度,於去年被捕時無業。辯方透露,鄺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ADHD)、讀寫障礙及行為障礙;林亦患有抑鬱症,需定期覆診。
案發於去年9月20日晚上9時,46歲張姓男司機接載兩名被告到新界坪輋上山雞乙,當時2人戴口罩坐在後座。當的士抵埗後,男被告突然用司機座位的安全帶勒住張,女被告3度用錘仔扑張的頭致流血,二人劫走張650港元、手錶及兩部總值約3500港元的手機。張後來報警及送院,醫生證實張的左右頭皮分別有4厘米及3厘米的裂傷,左手臂擦傷。
警方調查後發現,兩被告在案發前曾在上水中心買錘仔及口罩,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女被告曾用手機程序預約的士。警誡下女被告稱,是男被告提議打劫在先,因他急需用錢,她與男被告已將手機變賣及分贓。警方在女被告的住所起回事主的手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