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認藏毒願住院戒毒 官待新報告後再量刑

201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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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道宸早前承認藏毒和管有應課稅品等4罪。
一名交通警員3年前遇交通意外受傷,服食醫生的止痛藥後仍未能減輕痛症,遂聽從朋友建議嘗試吸食冰毒,在羅湖過關時遭截查,揭發他另藏私煙和偉哥。男警早前承認藏毒和管有應課稅品等4罪,案件原定今(4日)在粉嶺法院判刑,惟裁判官索閱感化官報告後,決定為47歲被告馬道宸再索取戒毒所報告。案件現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
辯方求情稱,雖然感化報告內容並不理想,但被告願意進入「晨曦會」接受住院式戒毒,感化官得悉後亦認為可以判被告感化,指被告決心接受一年住院式戒毒療程,希望法庭接納感化官建議。裁判官考慮後,決定再為被告索取報告,期間將他還押。
控罪指,被告馬道宸今年4月8日,在羅湖管制站海關入境大堂管有1顆含昔多芬的藥物、小量冰毒,以及適用於及擬用作於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即玻璃管和膠樽等物品,另被指管有238支未完稅香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