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童涉非法集結 與另案合併轉介區院

201912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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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日在多區拘捕多名示威者。
8月中旬紅磡發生衝突,其中2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罪,案件今(4日)在九龍城法院提訊。2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本案將與另一宗涉及同日紅磡衝突的案件合併,並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案件押後至12月27日,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分別為14歲女童,及報稱學生的19歲男子唐健龍。他們均被控在8月11日於紅磡道、德安街及德民街一帶,與男子張漢東及姚子浩,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控方申請將本案與張及姚案件合併處理。裁判官原將案押後至12月20日,即與另一案再訊日子相同,惟男被告需外遊,經協調後將再訊日子定於12月27日,屆時處理轉介事宜。辯方需於12月17日或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法庭,有否反對合併。
2名被告獲准保釋,期間需守宵禁令,保釋金為4000港元,其中男被告需於出境前48小時,提交額外2萬港元保釋金,返港後可取回該款項。
庭上男被告的律師投訴,指被告曾在警車及會見室內遭警員用拳頭打頭部2至3下,將他的頭部撞向枱面及玻璃窗,接見律師後才獲准到醫院治療。
至於張及姚的案件早前已經提訊,他們除被控非法集結外,張另被控於8月11日,在上址管有炸藥,即氯酸鉀和氯化銨的混合物;襲擊警員盧振業;管有彈射器連彈珠、一把刀和一個錘。姚另被控於同日,在上址管有一個投射器和一支雷射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