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落藥非禮女生表證成 男網友辯稱整件事「係一個局」

2019120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鄭棨語(左)被控三罪。
女學生與男網友一同「唱K」,稱期間飲了一杯參蜜後感乏力,見到自己被非禮後便失去知覺。男網友面對的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及非禮兩罪,今(4日)在區院被裁定表證成立,而管有第一部毒藥罪則只就指控他管有13片昔多芬的部分被裁定表證成立。
已婚被告鄭棨語(29歲)早前報稱在學校任職圖書館助理,今出庭自辯時指現時無業,去年6月中透過Instagram的「ptgf(兼職女友)」廣告標籤找到女事主X而互相認識,X曾向他指她的收費為每小時600港元。兩人同年7月相約會面,他與X見面5小時後,便提取3000港元給予X作為報酬。X事後表示不適,要求他再約見面以「補償」,兩人遂在8月又會面,X期間提出向他借貸15萬港元,但他拒絕。而被告在見面後亦有給予對方3000港元報酬。
被告指同年9月2日晚上,X約他唱K,他們唱K期間,X有出房拿取食物,在第三次出房回來後,被告感覺X「好似行路唔正常」及不能站穩,亦狀似疲累。被告便叫X到廁所洗臉,惟X從廁所出來後,其內褲卻褪到大腿以下位置。被告問X「點解你條褲着到咁」,X回應「你幫我除咗佢囉」。被告聞言便幫X脫下內褲,並把內褲放到X的背包中,其後他見X狀甚疲倦,提出送X離開。
就在他扶X離開,X向前跌倒時,突然有一名男子走近查問。被告初時沒理會對方,惟對方卻說出他任老師等資料,並稱是X的朋友。被告指男子以手機拍攝他,又問他「畀咗錢未」,後又要求他「一係畀10萬,一係報警」,被告拒絕。事件最後報警,他同到醫院等候至翌日早上離去,後收到X電話,他應要求返回醫院後被捕,他當時曾表示「我冇做過」。當他被羈押在拘留所時,回想事件便覺得事件「係一個局」。被告否認在X的飲料中落藥,亦否認曾非禮X。
控方盤問被告時,指他脫去X內褲、扶她離去,乃是欲與她發生性行為,被告否認。而被告指在學校的辦公桌,其他老師及學生亦可使用,他否認在該辦公桌內搜到的「偉哥」藥片屬他所有,及稱不知道那是「偉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