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沙田襲警藏汽油彈 案押8周待化驗報告

201912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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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頒法(前)被控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
上月有網民發起「七區行街」活動,期間警員在沙田截查一名青年,聲稱他襲警,又在截查他的30分鐘後,在城門河檢獲一個放有6個汽油彈的袋,懷疑是青年所有。事後該青年被控襲警和管有攻擊性武器2罪,案件今(4日)在沙田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明年2月12日,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稱,目前政府化驗所只完成初步調查,確認涉案汽油彈內存易燃液體,但仍需更多時間作深入調查。控方又指,待得出化驗所的研究報告後,警方需時對涉案物品作指模校對及檢查相關閉路電視,故申請押後案件8周。
辯方不反對押後,但提出更改保釋申請。法庭應控方請求,縮短被告的宵禁時間由凌晨12時至晚上6時,延遲被告到警署報道的時間及縮小禁足令範圍,即不得進入沙田新城市廣場附近的1公里範圍內。辯方亦作出投訴,指被告在被捕後遭受不必要暴力及過分對待,即被警員膝壓他頸部1至2分鐘,及被警員以強光近距離地照射他的眼睛。
控罪指,任職游泳、健身教練的被告林頒法(22歲)於今年11月3日,在沙田大涌橋路瀝源橋襲擊警員X,以及攜有6個汽油彈。據悉,被告被捕時,身處的橋只得數人,沒有任何示威活動正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