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第三被告認有協助處理死者屍體 稱有罪咎感

201912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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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善恒今繼續作供。
2016年荃灣石棺藏屍案續審,第三被告張善恒繼續作供,接受主控官盤問,遭質疑他一直有參與首被告曾祥欣、次被告劉錫豪商討要殺死死者的計劃,甚至有上網去搜查埋屍地點,以及一同行動去買手套、哥羅芳等行兇用品。張強調,雖有聽到首被告就殺人計劃發表「偉論」,但明顯其計劃「一聽就知係鬧劇無一樣嘢係成立嘅」,因此他一直「當佢吹水」。
主控官續指,之後各人又去買東西,又去「踩線」,已逐步實行計劃。張承認自己有在場、有參與,但只是「睇佢哋呢壇鬧劇」。他又否認一同去買東西等於他認同並參與殺人計劃:「要殺人就唔會咁大搖大擺去買呢啲嘢啦。」
到事發當日,他說因為首被告跟死者打起上來,他才會介入調停,而非協助首被告及次被告制服死者將他殺死,當他見到二人按計劃拿出物品,他一時反應不來,到證實死者死後,他更是不知所措。
惟他承認及後6天有協助其餘兩被告處理死者的屍體,主控官問他,既然死者非他所殺,那他為何要參與棄屍?張回應指:「我有罪咎感,如果我由得佢哋打交,呢件事或者唔會發生。」他又坦言:「當時嘅氛圍有種好恐怖嘅感覺,好似大家想快啲埋咗條屍,搵地方揼咗佢,大家一致想做呢樣嘢。」
主控官質疑他真心以為死者的命值3000萬美元,他參與殺人計劃是為從中分一杯羮。張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