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琳邨床底藏屍案 被告另涉綁架刑恐女友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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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羅偉文除被控一項謀殺罪,另涉一宗綁架刑恐案。
將軍澳寶林邨床底藏屍案,無業漢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今(13日)在觀塘法院再訊。除了謀殺案,被告今日亦面對一宗新案,他在該案中被控6項罪名,包括綁架、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盜竊及2項刑事恐嚇罪。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兩案分別押後至明年1月及2月再訊,被告還押。
46歲被告羅偉文,報稱無業。其中就謀殺案,指於今年3月16至18日期間,於寶林邨寶儉樓一單位內謀殺女子劉莉芝。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明年1月20日,在東區法院提訊,以處理交付高院的程序。
另一宗新案,被告被控於今年1月28日,在慈雲山慈樂邨樂誠樓地下外襲擊羅慧詩,因而對該女子造成身體傷害;及同日在上址無合理權限或辯解管有一把刀。另他被控同日在慈雲山某處,在違反羅慧詩的意願下,將她非法以武力帶走;及偷竊屬於羅價值3000港元的手提電話。最後2項控罪,指他分別在今年3月15及17日,在香港某處威脅羅慧詩會使其人身體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控方指謀殺案的處理或會影響本案的審理地點,申請將新案押後至明年2月7日,即謀殺案再訊日子之後,讓警方進一步調查,索取證人口供及法律意見,在此案中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接納相關申請。
據了解,被告早年離婚,當時與姓羅事主是女友關係,二人育有兒子,有人曾恐嚇女事主「唔畀我見個仔,就剁咗你」。在1月28日當日,有人曾把事主強行帶往慈雲山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