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3男屯門試爆遙控炸彈斷正 疑計劃炸警總
【21:02】消息稱,有人疑將灣仔警察總部作為襲擊目標之一,另亦計劃在集會時使用。
【19:05】警方把疑犯帶離學校,押返警署扣查,並檢走一部電腦主機調查。
【18:10】警方把其中一名疑犯押往屯門聖公會聖西門呂明才中學調查,EOD人員亦有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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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根據線報,今早(14日)在屯門龍門路環保園埋伏,發現3名男子在現場試爆遙控炸彈,於是現身將3人拘捕。據悉,其中1名疑犯為中學實驗室助理,其餘2人報稱無業。警方正調查他們自製炸彈的目的,以及有否曾參與反修例遊行示威活動。
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今晨採取以情報為主導的行動,以涉嫌「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拘捕3名中國籍男子(27-40歲),當時他們在小冷水路偏僻位置試爆遙控炸彈。警員在場檢獲爆炸品及相關裝置,另又發現盾、防彈衣、防彈鋼板及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具,相信是測試時使用。測試的爆炸品數量不多,根據情報相信疑犯目的為改善爆炸威力,日後在集會遊行中進行襲擊。另由於相關炸彈已引爆,故未知炸彈的類型及炸藥種類,已檢走現場的土壤作進一步調查。
李續稱,上址不時有郊遊人士行經,而爆炸無方向性,一旦爆炸傷及無辜途人,後果不堪設想,批評相關人士行為危險及不負責任。警方正調查有否其他人涉案,行動仍在進行中。
至於EOD警司李展超稱,現場發現直徑4至5吋的燒毀痕迹,並在被捕人士身上發現小量化學品及懷疑爆炸品。根據現場檢獲的遙控發射器及接收器,相信為低頻爆炸接收裝置,如接駁爆炸品,可令化學品產生爆炸。他又稱,現場檢獲的爆炸品分量不多,相信他們僅測試相關爆炸品有否起作用。而涉事為自製炸彈,市面不能購入,而部分原材料及電路板等均要從特別地方或途徑採購。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3條,「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