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涉煽惑非法集結 申明年初離港被拒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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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右)、林朗彥(中)及周庭(左)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胡家豪攝)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涉於今年6月21日,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案件今(19日)在東區法院再提堂,控方稱已準備好答辯,但辯方指剛收到控方文件,需時審閱,要求押後答辯,案件再押後明年2月13日再訊,期間各被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裁判官拒絕讓三人在明年初離港的保釋申請。
另外,被告林朗彥被控於今年3月15日,在政府總部東翼地下公眾入口大堂內推跌男保安梁炳森。林今日否認一項襲擊罪,案件押後明年2月3日開審,林准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