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豪宅涉製1.5億元毒品案 4被告判囚18年至23年9個月

2019122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警方當日檢獲大批霹靂可卡因毒品。
販毒集團專程從南美聘請一名「廚師」來港教導他人以複雜方法製毒,並租用元朗一個豪宅單位作為製毒工場。警方在單位內檢獲約16.3公斤可卡因及製毒原材料,估計可製成總市值約1.5億港元的霹靂可卡因。警方拘捕該名秘魯籍男子和3名港人,4人早前承認製毒罪。
案件今日(20日)在高院判刑,庭上透露,案中教授製毒方法的秘魯籍被告獲得有「廟街神父」之稱的胡頌恒(John Wotherspoon)求情,神父指他參與反毒運動,成功令由南美販毒來港的罪案數目銳減,由2016年的30宗減至今年5宗,法官接納他協助打擊販毒罪案有功,酌量給他減刑3個月,但最終仍重判他監禁23年9個月。其餘3名港人被告則被判監18年2個月至22年4個月。
4名被告分別是40歲秘魯男子Casado Montalvo Omar Esteban,報稱麵包師傅;37歲無業漢麥浩文;30歲方志遠,報稱貨車司機;21歲無業漢陳集睦。他們分別承認一項製毒罪。
辯方早前求情指,秘魯籍被告單身,但與3個女人先後誕下4名子女,他的麵包師傅收入不足支付家庭開支,某次他踢足球認識了一名球友,對方教導他如何製毒,更以1萬美元利誘他來港,由於他欠債纍纍,故未能拒絕對方的邀請。
次被告麥浩文過往有盜竊、管理賣淫場所及三合會相關案底,他亦曾因販毒在2010年在區院被判監3年4個月。辯方指麥生於單親家庭,2012年他出獄後,先後任職壽司廚師及私人司機,被捕前他任職GoGoVan司機,惟收入不佳,一名叫「軒少」的熟客知道他有財政困難,向他借錢之餘,又以每日3000港元聘請他到肇事單位「睇住個廚房」,他意會到單位與毒品有關但仍答允,惟事發後他收不到任何報酬。
辯方指,第三被告方志遠因欠債20萬港元才被招攬犯案,被安排替肇事單位交租;第四被告陳集睦則是眾被告中最年輕的一位,他曾是一名跨境學童,於12歲時來港讀小四,他中三輟學後任職廚師,惟餐廳後來倒閉,他的母親患上乳癌,他為了賺快錢支付母親醫藥費及還債,一時愚蠢受壞朋友影響才干犯本案。
法官指,製毒比起販毒更嚴重,除了毒品數量外,製毒工場的規模、各被告在案中扮演的角色,以至是否已有毒品完成生產等等都是量刑因素。本案中有16公斤毒品被搜出,可見製毒工場的規模龐大,要不是警方及早揭發,所製造的毒品會更多。
辯方指秘魯籍被告曾向警方表示,他願意頂證販毒集團主腦,他於事發前一個月來港,當時兩名集團主腦到香港機場迎接他,過程被閉路電視鏡頭拍下,惟警方做事散漫,閉路電視紀錄已被刪除,錯失頂證主腦的良機。法官指,秘魯籍被告在警誡下否認與案有關,他來港後20個月才表示願意協助警方,法庭不接納辯方說法,不會因此而給他減刑。
法官認為,秘魯籍被告的罪責是眾被告中最重的,他跨境犯案具加刑因素;第三被告的罪責較另外兩名被告稍為嚴重,故判他監禁22年4個月;其餘兩名被告願意頂證秘魯籍被告,並曾替警方錄取口供,雖然秘魯籍被告最終認罪,但法庭決定給予他們45%的刑期扣減,最終判二人監禁18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