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開槍拒捕男子涉違保釋條件 警檢步槍及逾250發子彈

201912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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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男子被警方截查時開槍,當場被制服拘捕。
警方就大埔開槍案交代案件詳情,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昨晚(20日)針對較早時一連串涉及炸彈及槍械案件進行一項情報主導行動,約於昨晚9時22分,發現目標人物出現,探員上前擬截停疑人之際,疑人於腰間取出一支半自動手槍開一槍,幸無打中任何人,疑犯並當場被制服。探員同時亦持手令進入翠屏花園一單位搜查,屋內檢獲一支長距離步槍及大量子彈,包括AR15步槍,內有211發子彈,其中61多發裝在一環形快速入彈器內;其餘子彈分別裝在5個彈匣內。
與此同時,現場檢獲的手槍屬P80型號手槍,而屋內及現場共檢獲44發中空子彈,開槍現場亦發現一粒彈殼,相信是剛從該手槍射出的。警方指,發現該批槍彈,正符合到警方搜集得來的情報,顯示有歹徒趁集會期間,會傷害在場人士,包括警務人員。
被捕人士18歲,姓蘇,調查所得,資料顯示他於去年12月31日,曾被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以涉嫌非法藏有槍械拘捕;他其後被懲教署看守,直至今年2月28日獲保釋,但他於本月8日違反法庭保釋條件,並無依時向警方報到遭通緝,直至12月20日再被捕。
李續稱,昨晚拘捕目標男子時,遭對方開一槍頑抗,槍聲過後,現場大批市民不斷叫囂,並試圖阻礙警方工作;他強調,市民阻礙警方工作固然不對,但最危險是現場曾發生開槍場面,市民站得太近,實對其自身安全構成極大危險。他呼籲日後如再有同類場面出現,希望市民聽取警方呼籲盡快遠離現場,避免發生危險,及阻礙警方執行工作。
警方亦表示,就是次拘捕行動,事前並無收到有歹徒將會持槍打劫找換店的情報,反而是次行動檢獲的槍彈,與早前警方在北角的突擊行動中所檢獲的槍彈,屬同一類型槍械,相信兩案有關連。
李亦透露,是次行動中檢獲的槍彈,據軍械專家初步檢視,性能良好及可供使用,而有關行動是否已臻完成階段,李表示現階段仍未結束,仍就有關行動及一些目標人物繼續跟進。
至於被捕的18歲男子,為何會擁有該批槍械,定必嚴肅跟進;暫時就相關情報顯示,該批槍械及彈藥,相信是在集會期間使用,主要是製造混亂及傷害警務人員。
李又稱,相信被捕男子並無合法途徑獲得該批槍械,本身亦不具有合法「槍牌」擁有該批槍械,故有理由相信他經過非法途徑獲得該批槍械;至於該批槍械流入本港境內,到底是「散件」方式抑或整支流入境內,仍有待跟進。
另外,有目擊者聲稱,指前立法會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的女助理鍾雪瑩逃離現場,未知是否與案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