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2村屋大麻種植場拘4男 檢近3000萬元貨
警方早前接獲線報,得知有人在偏遠的住宅地方闢作大麻種植場,經深入調查後,於昨日(20日)下午4時許採取行動,掩至粉嶺坪輋一幢3層高村屋及八鄉雷公田村一幢2層高村屋搜查,檢獲1500棵大麻植物,當中250棵是幼苗,重約150公斤,市值約2950萬港元。行動中,以涉嫌栽植大麻植物拘捕4人(31至53歲),當中3人為本地男,1人為內地漢,他亦涉嫌逾期居留被捕,他們同被帶署扣查。據了解,被捕人士包括集團主腦、負責布置場所的「師傅」、負責種植的「農夫」。
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黃知雯表示,2個場所內頗具規模,有完善的抽風及抽濕設備、可以調節時間的照明系統,以及可以加快植物成長的工具及營養液等,相信場所已運作數個月,背後有販毒集團操縱。初步相信有人從網上購入種子種植,並加快植物生長速度,以盡快出貨賺取更多利潤,估計植物由種植至出貨僅需時3至4個月。警方相信今次行動已成功堵截一批毒品流入本地市場,不排除有人以長假期作目標出貨。
黃知雯呼籲業主,若發現租客的用電量不合理地高、經常關閉單位窗戶及露台、利用木板等工具遮光,以及在屋外聞到有可疑的氣味等,要通知警方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栽植任何大麻屬植物或鴉片罌粟,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000港元及監禁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