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東方記者案 第17度去信質詢律政司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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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右)於前年六四集會,公然以粗口辱罵及涉嫌刑事恐嚇東方記者。
壹傳媒黎智英前年6月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件證據確鑿、有片有相有人證,律政司拖足逾2年半仍未起訴黎智英。主事《逃犯條例》修訂及禁蒙面法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只懂在網誌空談止暴,檢控程序依然龜速,明顯是「講咗當做咗,用把口就以為執法」;民望一直「墊司底」的她,早前在英國倫敦公幹受傷,消失半月才回港交代,更被嘲諷「司長仆倒後,個腦有否清醒一點?」受害記者今日(23日)第17度去信律政司,要求律政司盡快交代「告定唔告」黎智英。各界亦促請鄭不要再廢話連篇,盡快交代事件,還受害人及東方公道。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事發至今逾2年半,東方和受害記者先後16度去信律政司查詢案件進度,其中去年5月兩度去信均未獲回覆,於今年1月遭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確認違反須在14個工作天內作回覆的服務承諾。至今年8月發出的第14度去信,律政司第3度違反服務承諾,超出期限始作回應。惟律政司即使有回覆,每次均只廢話搪塞,甚至只調動段落敷衍了事,明顯完全無用心用腦答覆。
本港局勢持續緊張,港府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民望近月屢創新低。近月內地官媒多番直指黎智英等人就是反修例風波中的示威「大台」,但律政司仍對其幕後勢力諸多忌憚,事實上,過往黎智英已獲多次放生,包括秘捐泛民黑金案不提控,參與違法佔中案亦未「落鑊」等。
法律面前理應人人平等,但事實卻是反中亂港傳媒屢受包庇,東方和受害記者作為納稅人,亦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竟不獲法律保障,律政司一直敷衍了事,升斗市民情況恐更堪虞。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鄭若驊既不檢控黎智英,在反修例事件中又碌碌無為,民望一直處於低谷,卻「賴死不走」;再加上其配偶潘樂陶屢涉官非,鄭亦難獨善其身,會被外界質疑「屋企嗰個都管唔掂,點管香港法治」。他認為,不檢控黎智英成為其司長生涯重大污點,如此執法不公,只會令民望跌至負值,「檢控效率又唔高,市民又唔支持佢,都應該請辭,退位讓賢,等香港有個新氣象。」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案證據確鑿,惟律政司仍然遲遲未提出檢控,情況不能接受。她批評,鄭若驊無論在檢控工作,還是今次修例工作上,態度龜縮,而其丈夫屢捲官非醜聞,難免予人瓜田李下之感。她指,特首應該因應司長的表現,考慮鄭若驊是否需要問責,以體現政府問責精神,「司長民望咁低,受到咁多市民質疑,特首認真要研究官員問責問題。」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案在前年6月4日傍晚發生,黎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作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前,一邊用右手指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當時黎的惡行已全部被錄影,有相有片有人證。事件更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脅,出現心悸失眠等徵狀,需要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不過,事發至今超過2年半,唯一進展只是黎智英在警方要求下,於去年8月16日到港島總區重案組錄取口供。而黎當日傍晚返回其何文田寓所時顯得一臉落寞。據悉,警方已將黎的口供等案件資料再呈交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諮詢是否落案起訴黎。
律政司放生黎智英:http://hk.on.cc/fea/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