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富二代呃銀行職員過檔兼墊支 麵包師囚40月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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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余耀宗今在區院承認詐騙等罪,被判囚40個月。
學歷僅中三的麵包師傅,向一名年薪過百萬的銀行職員訛稱自己是富二代及其父擁有2間公司,並以高薪聘請為由,成功游說對方放棄固有的高薪工作「過檔」,再藉口替公司墊支費用,輕而從對方身上騙得逾30萬港元。而工作金錢「雙失」的銀行職員更曾介紹友人入職,其友人亦同被騙款,並發現所謂公司只是子虛烏有而報警。麵包師傅事後被捕,再被揭發以戶口洗黑錢,他今(27日)在區院承認詐騙等罪,被判囚40個月。
25歲被告余耀宗,承認2項欺詐、2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及3項洗黑錢罪。控方指被告有一項藏毒案底,辯方求情則指被告在案發時患胃潰瘍而需入院進行手術,因經濟壓力犯事,並請法庭考慮被告的家庭背景及學歷不高而寬大處理。惟法官質疑被告只因胃潰瘍便要騙取幾百萬,直言「想像唔到」,並指「你話佢學歷不高,佢又呃到幾百萬」,斥被告「你可以話愚蠢,但亦可以話狡猾」。法官更指案件屬違反誠信,亦令事主放棄原有工作,「以為賺到10萬9千蚊」,最後卻招至損失。
案情指,2015年4月,馮姓事主透過網絡而結識被告,並跟被告購入一部二手遊戲機,兩人開始聯絡。被告向馮自稱富二代,父擁2間公司,又不時向馮展示其駕駛名車及名錶的照片,令馮信以為真,並聽從被告游說,辭去年薪140萬元的銀行工作,轉投被告聲稱的公司任高級行政經理,滿以為可賺取月薪10.9萬多港元。
兩人5月便簽署僱傭合約,惟馮從未到過被告口中的公司,亦沒有實際工作,只聽從被告的指示,替所謂公司墊款,他由5月至2016年2月,先後把37萬多港元轉賬到被告指定的戶口,其中2個為被告個人戶口。馮及後金錢淨盡,亦從沒收到薪金,遂向被告追款,被告卻開出2張面額共逾200萬的支票拖延,後更不知所蹤。
期間,馮更介紹一名李姓女友人到被告公司任職市場部經理,被告聲稱會給月薪8萬港元,但先要李墊支公司僱用她所需的費用,包括保險、身體檢查、公幹等費用,令李先後把13萬港元轉帳至被告的戶口。李及後查册發現有關公司根本不存在而報警。
警方調查發現,曾有貸款、網上等騙案的款項轉入到被告的戶口,指被告清洗逾170萬港元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