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逾百宗涉在囚羈押人士投訴 社協指懲教自查欠公允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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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中)認為現時的監獄投訴制度未能監察懲教人員。(高詩敏攝)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民權教育中心今(30日)發表2019年《民間監察懲教制度週年報告》。報告指過去一年社協收到逾100宗涉及在囚人士及被羈留人士的求助及投訴,並就有關投訴及現時監獄制度的缺陷提出11個問題和建議,其中投訴機制和監獄智能裝置頗受社協的關注。
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指出,今年收到投訴中涉及多個層面,包括監獄設施、食物、或是懲教官員的違規行為等。他表示,現有的監獄控訴制度靠投訴人向懲教人員口頭投訴、透過投訴調查組書面投訴、在太平紳士巡獄時舉手投訴、或填寫申訴專員投訴表格。惟因投訴的保密性不足,未能有效監察懲教人員的工作及避免投訴人被報復的風險。
蔡又指,如果犯人在囚期間作出投訴,多是懲教人員「自己人查自己人」,甚至沒有一個法定的機制監管,坦言:「仲無用過警察個監警會。」他援引懲教署去年的紀錄為例,340宗投訴和查詢中,只有81宗獲署方調查,最後更只得2宗投訴屬實,令人質疑投訴機制的有效性和可信度。報告建議懲教署設立獨立投訴機制,設監督員監察管理投訴機制,並引入投訴人及證人保護與保密機制。
對於現時懲教正在試行的監獄智能裝置,並計劃發展「智慧監獄」,蔡認為較多是為了方便管理犯人而設,而非由犯人權益、或更新角度出發,忽略在囚人士的福祉及發展需要。另外監察系統收集大量在囚人士個人資料,但未有公開私隱處理指引,為在囚人士製造了不必要的心理壓力。社協建議署方貼切地運用科技協助更生事務,如參考外國做法,為部分在囚人士提供平板電腦,讓他們有限度地接觸外界資訊、或了解獄中的不同訊息。
曾數次進入赤柱及大欖監獄、今年6月出獄的C先生表示:「(對在囚人士而言)投訴機制全部都係假㗎!」他指出,若在囚人士希望向投訴調查組書面投訴,在向職員索取表格後,獄內的無形壓力大得無法形容,很多犯人在索取表格、甚至投訴後亦會因而退卻取消控訴。
他又指太平紳士的制度並不可行,雖然太平紳士到場巡邏時試食的飯餸不俗,但他們實際上獲得的蔬菜卻是連油和鹽都沒有加,直指制度無效監察監獄實況。問及近年正在推行的智慧監獄設施,他說:「你搞好個底先啦!環境又唔好伙食又差!依家搞個啲嘢簡直嘥氣!」
懲教署表示,懲教署投訴調查組是由懲教署署長委任的調查單位,運作獨立於其他組別,調查結果會呈交懲教署投訴委員會負責審核,並就調查結果作決定,投訴人不滿結果可向懲教署投訴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該委員會由懲教署副署長出任主席,並由熟悉懲教運作的社會持份者組成,認為懲教署的投訴處理機制合適和有效。
懲教署又稱,發展智慧監獄過程中已就私隱需要及法例規定作出考慮,並參考私隱專員公署所發出的指引設計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