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松炎DQ案免付訟費 逾1年後官駁回政府上訴

2019123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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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松炎早前被褫奪議員資格。
本屆立法會先後有多名當選議員因為被法庭裁定拒絕和忽略宣誓,而被褫奪議員資格,其中循功能界別當選的姚松炎在敗訴後,原本被法庭下令要向特首和政府支付訟費。不過,高院法官接納姚的解釋,於去年10月裁定他不用支付訟費。政府其後就此訟費命令向高院申請往上訴庭上訴之許可,經法官考慮了約1年2個月後,認為政府一方沒有合理成功機會,決定拒絕發出許可,並要政府就此申請支付姚的訟費。
據法官判詞,政府一方於書面陳詞指,本案涉及4名前立法會議員,只是後來法官重新考慮姚的申請而下令姚毋須支付訟費,政府方認為4名議員的訟費令不應該有區別。政府又指法官考慮姚的訟費令時,不應該考慮姚相對的行為較其他議員較溫和,及立法會秘書長與主席均曾容許他再宣誓等因素,認為有違考慮訟費原則。
不過法官指,因為只是姚提出覆核訟費令,故法庭才給予獨立考慮,法庭亦有權考慮訟費令時獨立考慮姚當時的情況。法官認為現時的訟費考慮沒任何嚴重不公情況,政府一方亦沒任何合理成功機會,故拒絕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