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在上水擾亂秩序及管有武器 4青年押後再訊

2020010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警方當日於上水拘捕多名涉案人士。
本周日(5日)上水舉行反水貨遊行,最終釀成警民衝突,而在當日有4名青年分別在粉嶺和上水被捕,當中有人涉呼籲他人衝擊警方防線。他們共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和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等四罪,今(7日)分兩案在粉嶺法院提訊,同樣毋須答辯,分別押後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首案涉及三名被告,他們為20歲男生陳航生、19歲廚師江浩倫和21歲科大生吳睿康。陳被控管有適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罪,指他於本月5日,在上水中心地下管有一支噴漆;江被控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指他在上水港鐵站外煽惑他人衝擊警方防線;吳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在上水中心附近管有一把生果刀、一支木棍和一個扳手,據悉吳就是去年7月光復上水遊行時,險從橋上墮下的青年。
控方不反對江和吳保釋,但反對陳保釋,指陳涉及另一宗暴動案,現時獲法庭保釋,透露指當日有示威者用噴漆塗污店舖捲閘,期間有警員截停擬衝入商場的陳,在其背包內發現噴漆和面罩等物。
辯方指陳是新移民,可提供現金及人事擔保。裁判官最終拒絕申請,並將案押後至2月18日再訊。
另一案的被告則為20歲男生吳念聰,他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同一日,在港鐵粉嶺站外的行人天橋,管有一把?刀,他獲准保釋至3月3日再訊。據悉,吳當時乘巴士到上水參加集會,但因巴士改道,最終他在粉嶺落車,隨後被截查時,揭發他疑管有涉案?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