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至 警在流浮山檢大批煙花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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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檢獲的煙花。(趙瑞麟攝)
農曆新年將至,為遵從傳統習俗,有不少市民會在空曠地方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來「應節」,增加節日氣氛,就去年年卅晚在屯門、深井、觀塘及藍田亦有市民違法私放煙花爆竹。有見及此,警方加強行動打擊非法儲存、販賣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非法活動。
元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二隊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4日)早上9時許,突擊搜查流浮山深灣路路邊一個廢置貨櫃,破獲一個儲存倉庫,檢獲一批約重80公斤煙花,市值約5萬港元,當中包括一箱約值6000港元,可連續發放100枚的煙花。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奉召到場,將煙花檢走作進一步化驗。該隊的偵緝高級督察李家榮表示,正追查煙花來源,不排除檢獲的煙花由不法分子從內地偷運來港。
煙花及爆竹屬危險品,市民擁有或燃放煙花爆竹即屬違法。根據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物品條例》,任何人製造、儲存、管有、出售任何煙花爆竹,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如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百元或監禁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