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輕男女旺角塗鴉被控刑毀 保釋期間須守宵禁

2020011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林銘濼與另外3人被控刑毀。(羅錦鴻攝)
4名少男少女上周六(11日)涉嫌於旺角一行人天橋上塗鴉政治標語及張貼海報。4人事後被捕,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今(14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押至3月6日,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各被告准以1000港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守宵禁令及要到警署報到。
控罪指,同樣15歲的1男1女,18歲被告林銘濼及16歲譚姓男生於今年1月11日,在旺角道行人天橋上損壞屬於政府的財物。
控方透露案情,指當天凌晨5時半有途人目擊4名被告在天橋上,首被告塗鴉涉及反修例的政治標語,第二及第三被告張貼海報,第四被告負責把風。途人遂將事件拍攝下來及報警,途人其後在附近一所快餐店認出4人,警員當場拘捕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