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區會傾海濱噴泉 民政署缺席捱批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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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海濱公園音樂噴泉工程屢被民主派質疑。
觀塘區議會今午(14日)召開第二次大會,討論海濱公園音樂噴泉工程社區重點項目,會上有民主派議員提出譴責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臨時動議,結果在26票贊成,無人反對,10票棄權下獲通過。多名民主派議員除批評民政事務總署未有派員出席會議,是無視上次動議暫停工程的議決外,亦不明白為何政府不公開工程合約細節,令他們無法向選民交代。
區議員梁凱晴說,民政事務總署回覆的信件沒有提到終止合約的估算數字,亦未有列明一般終止合約需要賠償的金額,直斥「唔知頭、唔知路,佢哋(議員)點同選民交代」,反問是否以後所有工程內容都可矇混過關,質疑政府做法太一言堂,導致區議會沒有途徑向政府反映意見。
區議員張敏峯則建議下次會議再次邀請民政事務總署代表出席,抑或全體區議員到總署辦公室開會。
另一區議員張培剛認為,政府應派人出席會議進行解說,披露更多細節讓議員知悉,他再重申,現時難以找出民主派和建制派同意的共識,理應尊重觀塘區議會當年贊成興建音樂噴泉的決定。
區議員鄭景陽提出臨時動議,譴責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漠視觀塘區議會今年1月7日通過「要求政府交代觀塘海濱音樂噴泉工程的合約細節及暫停現時進行中工程」的議決。區議員莫建成亦提出臨時動議,指觀塘區議會對政府漠視該會就觀塘海濱音樂噴泉的回應表示遺憾,決定於2020至2021年度拒絕與民政事務署合辦各項回歸活動及撥款,動議在26票贊成,9票反對,無人棄權下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