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職員涉對警員親友起底 轉區院審訊

202001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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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警員及其親友在修例風波中被起底,個人資料被放上網。
警方去年9月在紅磡拘捕一名電訊公司男技術員,指他疑利用工作之便,涉嫌從公司電腦取得一名警員親友的電話號碼及身份證號碼,然後將資料向Telegram一名帳戶持有人「報料」供發布。該技術員被起訴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另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控一項「串謀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案件今早(15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決定轉介案件到區域法院審訊。裁判官批准,禁止公眾、傳媒披露足以辨認事主身份的資料。
控方表示,考慮到本案性質、事主的意願及利益,打算將控罪中事主的名字改成「中國籍男子陳某」,並申請公眾傳媒不得披露足以辨認事主身份的資料,裁判官批准。控方又透露將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並要求被告陳景僖除了現有保釋條件,每周一次到警署報到。案件押後至2月25日再訊,以候控方索取轉介到區院文件,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32歲被告陳景僖報稱任職外勤員,其涉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的控罪指他於去年9月9日,目的在於使他本人或其他人不誠實地獲益,在香港一部屬於其任職電訊公司的桌上電腦,取用該公司客戶資料,即一名男子的固網電話號碼及香港身份證號碼,並將資料發布給其他人。
被告另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控於同日同地與Telegram帳戶「@tanakayotsuba」的使用者串謀干犯罪行,即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即上述電訊公司的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即一名男子的全名、電話號碼及香港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