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促駁回羅致光動議 梁君彥稱已衡量各因素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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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回信認為,批准局長動議的決定已衡量所有相關因素。(黃偉邦攝)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上周拒絕將涉及增加法定產假至14周的《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直上大會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動議將有關修訂繞過內會,直接交由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獲梁君彥接納,並讓議員辯論是否將修例交予該委員會審議。民主派議員昨(14日)去信梁主席,要求收回批准羅的動議的決定。梁回應指有關決定是衡量所有相關因素後的決定,且根據議事規則第44條,立法會主席有最終決定權。
梁君彥的回信指,目前內務委員會仍未能正常運作,考慮到立法會的憲制職權及議員對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權利的前提下,將局長動議交由議員討論,決定應否交予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是恰當的做法。
議員陳淑莊批評,梁的回信未有表明羅的動議是否符合議事規則,又指梁平日會直接否決議員任何不符議事規則的動議,今次將羅的動議交議員討論的做法是「彈弓手」,認為梁應收回有關決定,羅應向議員道歉並收回有關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