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派消費券及現金促進經濟 指行政成本高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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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議員建議向市民派消費券或現金,促進本地經濟活動。
反修例示威重創香港經濟,特別是旅遊、飲食及零售行業,有建議向18歲以上香港居民每人派1萬元本地消費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今(15日)回覆議員葉劉淑儀質詢時表示,零售銷售量去年第3季按年大幅下跌近2成後,10月及11月合計跌幅擴大至約26%,為有紀錄以來最大,食肆總收益由去年第3季按年下降13.7%,料第4季更差。
陳指有不少議員建議向市民派消費券或現金,促進本地經濟活動,但派發消費券牽涉較複雜的額外行政安排,包括訂定適用範圍、使用辦法及監管與防偽措施等,行政費高昂,同時或會受替代效應所影響,例如市民可能將消費券用於支付基本生活開支,而沒有增額外消費。台灣及日本曾派發消費券惟效果不理想,例如台灣在2009年向居民派每人3600元新台幣(840港元)消費券,但僅提高GDP約0.28%至0.43%,較原預計0.66%為低。日本1999年向特定對象派發2萬日圓(1300港元),僅佔日本GDP的0.1%。
葉劉淑儀質疑政府是否有實質策略及具體措施,議員容海恩澄清消費券並非支付基本開支,而是用於旅遊等其他消費,斥政府是不為而非不能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