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認攜武欲參與遊行 待感化等報告還押候懲

202001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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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兆康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年輕的機艙清潔員打算下班後參與屯門示威遊行,把伸縮棍和登山杖藏於背囊並帶返機場,他於機場安檢時被揭發藏有武器,該名清潔工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把案押至2月4日,以待索取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令、勞教、更生和青少年罪犯評核會等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懲。
控罪指,現職餐廳侍應的被告王兆康(20歲)於去年9月21日,在機場1號大堂5樓職員通道(北面)保安檢查區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伸縮棍及登山杖。
案情顯示,被告上班前須通過機場安檢。案發當日,被告通過安檢時,被職員發現藏有伸縮棍及登山杖,職員遂報警處理。警方會面紀錄下,被告招認管有涉案武器,他聲稱打算下午下班後,到屯門參與示威,惟擔心被黑社會襲擊,遂帶上武器自衞。被告稱伸縮棍是在街上執到,從未使用。
辯方求情指,被告中三輟學,案發後被解雇,現任職餐廳侍應,並形容他是踏實青年。又稱,被告的本意是參加獲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和平示威,涉案武器只用作自衞,冀法庭以非監禁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