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葵涌紀律部隊宿舍外掟樽 被控行為不檢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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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涉在葵蓉苑紀律部隊宿舍外的行人道,醉酒下作出行為不檢的行為。
年輕的男銷售員涉嫌於元旦,醉酒下在葵涌一紀律部隊宿舍外做不檢行為,該名銷售員事後被控以一項醉酒及行為不檢罪。案件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3月11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和與控方商討處理案件的其他方法。
控罪指,22歲的被告蕭昊明於本月1日,在葵涌葵蓉閣紀律部隊宿舍外的行人道,醉酒下作出行為不檢的行為。據悉,被告當晚喝醉酒後,路經上址,被告先向大廈停車場的保安亭淋潑液體,後向內拋擲玻璃樽等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