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台陸委會證實 向潘曉穎家屬提供補償

202001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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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左)生前與陳同佳(右)的合照。
香港男子陳同佳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至今仍未往台灣投案自首。台灣的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周四(16日)證實,台方已向死者家屬提供150萬元新台幣(約39.5萬港元)補償金。
邱垂正稱,由於死者在台灣境內遇害,家屬可在案發後2年內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規定,向台法務部申請補償金。案發於2018年2月,補償金申請期將於下月屆滿,但相關部門至今未收到申請。邱垂正重申,台方已建立投案窗口,港府亦將窗口轉達予陳同佳。假如陳同佳確定要到台灣面對司法,可以直接聯絡窗口,一切依法辦理,無需假借他人。
有港人參與反修例示威被捕後,流亡台灣尋求政治庇護,有團體要求台方批准庇護及提供生活保障。邱垂正指已有港澳關係條例等法律基礎,台方會依人道原則與相關法規,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