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劏房檢炸彈案 21歲被告居紀律部隊宿舍

202001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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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日前於旺角一大廈的劏房單位檢獲一批懷疑爆炸品。
警方早前收到線報指有人製造炸彈,到旺角一劏房單位搜查,並於大廈外拘捕一名21歲男補習老師懷疑其涉案,且在單位內搜出喉管炸彈等爆炸品。該補習老師今午(16日)被解往粉嶺法院應訊,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4月6日再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把相關物品作化驗,期間被告需還押。
21歲被告黃棨騫報稱任職全職補習老師,據悉被告居於紀律部隊宿舍,其父任職紀律部隊。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1樓一個劏房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喉管炸彈及火柴頭。
辯方有替被告申請保釋,惟裁判官最終拒絕辯方之申請。另辯方亦投訴,指被告被捕後被帶返涉案單位,警方向被告稱已獲搜查令,但是並沒有向被告出示。辯方指進入大門後警方讓鎖上手銬的被告站在劏房外,並自行爆開劏房門口入內搜查,約30至40分鐘後警方才向被告出示搜查令並讓被告進入劏房。辯方指警方此舉明顯對被告不公並要求裁判官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