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田站天橋噴漆 大專生被判120小時社服令

202001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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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麥卓宏被判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18歲男生分別以黑色及綠色噴漆,在港鐵何文田站對開天橋地面噴上「罷搭」及「法、罪、動、暴」字眼,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今(17日)判被告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提醒被告不可再以違法行為表達訴求,強調任何人的財產及人身安全均受到法律保障。
被告麥卓宏報稱就讀大專院校。他被控於去年10月26日在何文田站A出口外的行人天橋,無合法辯解損壞屬於路政署的行人天橋地面。案情顯示,當晚約11時有途人發現被告蒙着面在上址噴上字句,於是報警,警員到場時,被告仍在噴字,他嘗試逃離,但隨即被制服,警員在他身上檢獲噴漆和面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