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疑喉管甩脫誤插後亡 陪審團裁定死於自然

202001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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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名伴(左)的生活照。
患有哮喘及慢性支氣管阻塞的七旬翁,2016年因呼吸問題被送往屯門醫院,期間疑因接駁喉管甩脫,心跳停頓10分鐘,2日後醫護人員再被指用藥失當,同時將供氧喉管誤插至食道,老翁約1小時後不治。死因裁判官今日(17日)就案件作總結及引導後,3女2男陪審團約於中午12時45分開始退庭商議約4小時後,以4比1大比數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庭上陪審團向醫管局提出4項建議,包括深切治療部應配備不同機制的降血壓藥;醫生需得到另一名醫生同意,才能在患呼吸問題的病人身上使用降血壓藥拉貝他樂;局方作正式指引,插喉時必需使用二氧化碳監測儀;以及病人在接受心肺復甦或心跳停頓前後,院方需下載有關的每分鐘數據。
死者為終年74歲的邱名伴,家屬在庭外直言對裁決感到失望和難過,但表示尊重,認為案中有不少「實際嘅疑點」,質疑屯院有意隱瞞真相,會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不排除會向相關部門投訴或民事索償。據了解,由於規定須於案發後3年內索償,故家屬已在去年入稟。
死因裁判官今早引導陪審團時指,事件爭議點主要有3個,包括5月14日凌晨喉管鬆脫、拉貝他樂的使用和5月16日凌晨是否能準確換喉,以及是否需要第二次換喉。她提醒陪審團需建基於證據考慮,指若死者有潛在致命病因,醫療介入不能防止死亡,即使相信或涉人為疏忽,法律上亦是死於自然;若事主病因不會在任何方面危及生命,而在接受治療後死亡,則屬死於不幸。
死者家屬早前接受訪問,坦言在子女眼中,邱父「好叻好獨立,唔會講好多嘢,但好重情義」,一家人關係緊密,即使已分開居住,子女有空便會致電父親,與他閒話家常或傾訴心事,「一傾就係幾個鐘」,又不時舉家外遊,享受天倫樂。
他們憶述,父親患哮喘需定時覆診,對於自己的病情,他一直稱「無事」,又着子女不用陪他看診,尤其自2013年母親確診患上肺癌後,「佢(父親)成日話有時間就陪多啲阿媽」,記得一次他們特意到律敦治醫院等候,「佢好嬲,鬧到我哋飛起,好大聲」,笑稱:「全部人以為我哋差佢錢!」
5月16日凌晨3時許,他們收到屯院通知,指父親病情急轉直下,到達醫院時,醫護人員在病房外一字排開,向他們90度鞠躬及講「對唔住」,惟當時父親仍未過身,「我哋即刻叫佢哋(醫護人員)入番去繼續搶救」。他們以為鞠躬是慣常做法,直至去年初母親離世,但沒有醫生或護士鞠躬,才知道這並非一貫做法,「我嘅理解係佢哋都覺得有責任」。他們得知會召開死因庭後,3年間曾10多次去信醫管局,但對方一直未有正面回應。
屯門醫院發言人回應指,院方認為醫療團隊雖然曾經與家屬會面,解釋病情進展及臨床治療安排,但交代仍未盡完善,院方對此感到抱歉。院方會認真研究死因研訊提出的建議,跟進可行的改善措施,並再次對離世病人的家人致以最深切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