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涉以大聲公襲警表證成立 押明日結案陳詞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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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被控2項襲警罪,裁判官今裁定表證成立。(梁柱鍇攝)
去年7月8日凌晨在旺角警民衝突期間,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指用「大聲公」敲打一名警員的長盾,以及用「大聲公」講話致一名警司右耳受損。區早前否認2項襲警罪,案件今日(21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裁判官最終裁定表證成立,被告不作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控辯雙方將於明日(22日)作結案陳詞。區在庭外重申,當時並無襲警意圖,整個拘控過程為他及家人帶來壓力,他亦憂慮案件會連累其任教的大專生。
區諾軒被控於當日約凌晨零時30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另於相若時分,在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司高振邦。
高振邦今接受盤問,對辯方指被告想透過揚聲器說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而被告的「大聲公」大部分時間都向上,並非向着他,高不同意,指現場雖然環境嘈雜,認同或需要揚聲器協助,「但唔係隊埋落耳仔度」。
為高振邦診斷及撰寫醫療報告的東區醫院副顧問醫生黃宇暉作供,控方欲以專家證人身份傳召,但辯方以未確立專家身份為由反對,稱專業證人與專家證人有別。黃承認自己沒有耳鼻喉專業資格,但有家庭醫學專業背景。
黃指出,為高檢查時,發現他在4000及2000赫茲範圍,聽力分別損失30及25分貝,即在相關音頻中,需要以較一般大聲的聲音才聽到,遂診斷為急性聽力損失。黃稱是由高振邦口中得知他過往沒有耳部受傷的病歷。而對於聽力測試結果,是否脗合高指被「大聲公」所傷的說法,黃稱不適合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