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裁定版權聯盟版稅收費合理 Neway入稟上訴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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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ay指版權審裁處的判決犯了法律錯誤,請求原訟庭改判它勝訴。
卡拉OK連鎖集團「Neway」指代表環球、華納、新力三大唱片公司的「香港卡拉歌曲版權聯盟有限公司」所訂立的舊歌版權收費計劃不合理,向版權審裁處興訟要求裁斷。案件於2017年至2019年審訊,至去年12月作出裁決,判處Neway的指控不成立。Neway不服判決,昨日(20日)按《版權條例》規定向高院原訟庭入稟申請上訴。Neway指版權審裁處的判決犯了法律錯誤,請求原訟庭將原判撤銷並改判它勝訴。
今次上訴申請的原告人為Neway Music Limited,被告則為香港卡拉歌曲版權聯盟有限公司。原告在上訴申請書表示,審裁處裁定被告所定的舊歌版權費機制,不論收費結構或金額均屬合理,毋須審裁處干預,其結論是有法律錯誤。原告首先指,審裁處指其判令效力與被告的收費計劃的生效時間相同,等於當被告一宣布停止收費計劃,原告便立刻墮入法網,可能被指控侵權。因此審裁處此裁斷並不合理。
此外,原告指被告的收費模式,是要大規模經營者付較多錢,中小型業者則享有免費或折扣機制,此舉等於要大型業者去補貼中小型業者,做法是違反《版權條例》中禁止歧視的條文。基於以上原因,審裁處不應裁定被告的收費計劃並不合理,其判決應予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