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撞倒地女子入稟 向3男及醫療輔助隊索償

202001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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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稟區院提出人身傷亡索償。
一名女子報稱於3年前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遭3名男子襲擊、猛烈推撞及摔倒在地上,遂入稟區院向該3名男子提出人身傷亡索償;她指警方及醫療輔助隊未有在合理時間內召救護車將她送院,應為其疏忽負上民事責任。
原告人張秀珠,5名被告分別是魯珉軒、劉嘉興、羅子峰、由律政司代表的警務處處長及醫療輔助隊總監。
入稟狀指,原告於2017年1月27日凌晨零時許發生意外引致身體受傷,當時她在維園八號門近模型船水池的路徑上行走,她遭第一至第三被告襲擊、猛烈推撞及大力摔倒在地上而受傷。警方及醫療輔助隊未有在合理時間內召救護車將她送院治理,延遲讓她接受治療。眾被告涉罔顧後果或疏忽,或違反法定責任,遂要求眾被告賠償損失連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