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瞞酒吧阻逃生途徑證據 消防隊長否認妨司法

20200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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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馮國輝在觀塘法院否認控罪。
消防處一名高級消防隊長,涉嫌隱瞞尖沙咀一間酒吧阻塞逃生途徑的犯罪證據,被控兩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今(22日)在觀塘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於3月18日開審,審期為3天,控方透露將傳召3名證人出庭作證,並有警方錄影會面片段,辯方指會傳召證人為被告做品格證明。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控罪指,37歲被告馮國輝於2018年1月17日及24日,隱瞞2017年12月22日及2018年1月14日,在尖沙咀和益中心5樓有人阻塞逃生途徑及鎖上逃生途徑的犯罪證據。被告於案發時任職高級消防隊長,在消防處牌照及審批總區轄下的防火執法專隊工作,而防火執法專隊負責處理涉及持牌處所火警危險的投訴,包括在有需要時到現場巡視及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