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涉襲警准50萬元保釋 官倡引入電子監視裝置

20200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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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案發當日在又一城截查多人。
去年11月10日九龍塘又一城發生衝突,警員制服一對涉嫌刑事毀壞的男女並戴上手銬後,隨即被在場人士包圍,有人更向警員施襲以圖搶犯,最後女疑犯逃脫。懷疑協助搶犯的一名報稱餐廳經理的男子,被控4項襲警及1項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早前於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今(22日)改往高院申請保釋,最終他獲准以50萬港元現金保釋,及由其兩名律師朋友各以現金2萬港元及自簽8萬港元作人事擔保。
被告須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每晚7時至翌朝9時遵守宵禁令,每日需到觀塘警署報到。法官頒下禁足令,除乘搭港鐵經過及到律師樓外,被告不准到油尖旺區、中西區及灣仔區。
法官於完成申請保釋程序後特別指出,考慮到近期的同類保釋申請,希望社會各界可以考慮是否需引進電子監視裝置。法官指因在考慮是否給予保釋時,有關讓被告保釋的風險評估並非容易,且要考慮防止再有罪行發生及公眾利益,不能輕言斷定被告會否再犯,如有科技協助會更加好。不過法官指是否引入該些科技確有利有弊,但如不作研究便不知道是否應該引用。
35歲男被告韋穎恆被控於去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L1層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A、B、C及D,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襲擊及阻礙當時正在看守2名因刑事毀壞而被捕的人士之警務人員,意圖令2名被捕人士逃離警方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