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涉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 排期2月至4月審訊

202001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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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示威者於衝突中被捕,案今於九龍城法院再訊。
去年8月香港多處發生衝突,大批示威者被捕,其中9人被控非法集結、1人被控襲警、1人被控於阻差辦公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3案均於今日(23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除了其中一名涉非法集結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外,其餘被告均否認控罪,分別排期於2月至4月審訊。
28歲被告郭麗芬於2019年8月10日,在尖沙咀彌敦道和加連威老道交界,襲擊警員朱冠強。據了解,被告當時用雷射筆射警員眼睛,令警員眼睛感痛楚及流眼水。她不認罪,案件排期在2月24日及25日審訊。
31歲被告劉偉麟,被控於2019年8月4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交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他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一把?刀及一把三刃摺疊刀。他不認罪,案件排期於3月25日及27日。
另9名被告依次為姓蕭男子(15歲)、16歲姓鄧男子、陳駿霆(18歲)、韓明恩(女、22歲)、廖智峯(22歲)、陳嘉汶(女、34歲)、伍兆銘(24歲)、方施陽(20歲)及蘇澄怡(女、22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8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姓蕭首被告另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
被告16歲姓鄧男子的代表律師稱,將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事件,其案件押後至3月5日再訊。其餘8名被告均不認罪,排期在4月17日作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