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學生割警頸案 受傷警申庭上匿名防起底被拒

202001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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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警員頸部遭割傷。(互聯網)
18歲學生涉嫌於去年10月在港鐵觀塘站外用利器割傷警察頸部,他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方早前向法庭申請將受傷警員匿名,成為連串反修例案件中首宗同類申請,辯方提出反對。案件今(24日)在東區法院處理,裁判官不批准控方申請的警方匿名令,指是基於公開司法公義及已有其他保障。
控方申請修改控罪,被告許添力現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及新增一項作交替的有意圖傷人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A1出口外天橋意圖謀殺軍裝警員梁兆祥,及同日同地意圖使梁兆祥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控辯雙方同意將匿名令申請的訟費議題,留待案件正式審結後才再作處理,案件押後至3月2日在東區法院提訊,屆時將進行交付到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辯方無保釋申請,被告繼續還押看管。
裁判官裁決時指,高等法院針對警員被「起底」的臨時禁制令,已足以禁止任何人對任何警員起底及披露其個人資料,提供了相關保障。而香港人權法也保障了公開聆訊及發表自由的權利,包括傳播資訊的自由,而此亦涉及公眾利益。
另外,警方不只一次安排涉案警員高調接受傳媒採訪,與現時控方申請匿名令的立場相矛盾,加上X的名稱、職級等資料,在案發後早已公開及廣傳,根據英國案例,實在無未必要為已公開的資料再下匿名令。加上控方無法證明法庭若拒絕批出匿名令,起底情況會如何進一步惡化,反之如因此令司法公義受到限制就不值得,故最終不批准控方的匿名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