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DQ周庭劉頴匡 郭卓堅覆核選舉主任瀆職被拒

202001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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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要求法庭頒令該2名選舉主任瀆職的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被拒。
針對2名選舉主任取消香港眾志周庭,及中大本土學社始創人劉頴匡立法會補選參選資格,「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到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該2名選舉主任瀆職,判她們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法官今日(24日)頒下判詞,拒絕郭卓堅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並指其申請沒有可爭拗的地方及沒有成功機會。
判詞指郭就此次申請有嚴重的錯誤理解,首先郭並非該選區的候選人或選民,沒有相關的利害關係,是次亦屬於嚴重的逾期申請,因答辯人的相關決定是2018年1月作出,郭沒有就延遲申請給予合理解釋。
另外,法官指司法覆核並不能裁定一個政府官員有否行為失當或涉及刑事控罪,因為這應是由刑事法庭決定。法官又指司法覆核是要決定相關的公共政策或決定是否不合法、不合適或程序不公,而非裁定官員有否行為失當。而且判詞指郭提及的議題,法官在早前的司法覆核案早已處理過,法官最終拒絕郭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