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憂惹麻煩折扣價供警毒品 退休男商人囚8月

202001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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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被告承認3項行賄罪,判囚8個月。
退休海鮮商販於2016年認識一名反黑組警員,聲稱因害怕不配合該警員要求會招惹麻煩,遂先後3次向警員以折扣價或免費提供總值3000港元的可卡因以作賄賂,因而遭廉政公署起訴行賄和串謀販毒共4罪。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被告承認3項行賄罪,串謀販毒罪則獲撤控。法庭判被告即時監禁8個月。
控罪指,60歲被告王偉明於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兩度以折扣價向偵緝警員王得嘉提供可卡因,又在另一場合向對方免費提供約1克可卡因,以令該偵緝警員優待被告。獲撤銷控罪則指,被告於在同一時段內,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販運可卡因。
案情顯示,被告於2016年因涉及一宗毒品案被捕,王是該案的證物警員,負責檢取毒品,翌年被告在該案獲撤控。後來王調職至反三合會行動組,他向上司建議邀請被告進行會面以獲取情報,二人先後3次會在旺角及深水埗警署會面。
廉署於2018年8月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透露,王於2017年年底聯絡被告。被告招認向王提供毒品,稱因害怕拒絕王的要求,會被誣陷和被警方找麻煩。被告於首次會面,向王提供市價1000港元的1克「霹靂可卡因」,惟王只支付500港元,被告亦沒有追收餘款;次會面,王在被告家中吸食1克「霹靂可卡因」,並只付500港元;最後一次會面時,王更直接取去1克「霹靂可卡因」,沒有付錢給被告。
辯方求情指,涉案警員利用職權接觸被告,並強調被告犯案的動機是出於害怕,被告認為若不聽警員要求會惹上麻煩,而犯案僅歷時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