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攜炸藥TATP回校 2中學生須還押過農曆年

202001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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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當日封鎖涉事中學進行調查。
馬鞍山中學一名中六男生去年涉嫌攜帶烈性炸藥TATP回校,被控管有爆炸品罪。警方日前再起訴另一名涉案中四男生,兩人案件今(24日)於沙田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將兩案合併處理,並呈上新增及修訂控罪,獲法庭批准。案件押後至2月25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
新被起訴的被告為17歲學生趙旭,他與去年被起訴的18歲被告黎文光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指2人於去年11月27日,在馬鞍山管有爆炸品,即一個錫紙包載有4粒豌豆大小的粉末,而該些粉末為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的高性能炸藥。而黎獨自再面對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及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分別指黎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錫紙包載有八分之一粒豌豆大小的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粉末,以及同日在馬鞍山管有一發空包彈。
控方指黎涉當日早上管有炸藥,而與趙下午共同管有炸藥,案中證人等有重疊情況而申請將2案合併。辯方不反對合併申請,並替2被告申請保釋,惟裁判官聽罷陳詞後拒絕辯方的保釋申請,2被告須還押過農曆年。據悉,2名被告相識,而黎曾把涉案物品交予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