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文件圖兌換2900萬支票 內地商人囚3年

202002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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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跃云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
五旬內地商人在一年多前利用假文件來港開戶,企圖讓銀行兌現一張逾2900萬港元的支票,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企圖欺詐罪成,索取被告精神科報告及背景報告後,今日(1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案件涉款龐大,涉跨境犯罪且有預謀,雖然案中所涉文件偽造水平低並不涉其他人,且銀行沒有損失,屬粗心策劃,但判刑需具阻嚇性,終判處被告入獄36個月。
59歲被告王跃云,報稱任職商人,他在內地出生,祖籍雲南。案情指,他在2018年6月27日,企圖誘使滙豐銀行職員相信其所提供的文件為真確,包括一張面值29,521,800港元的渣打銀行支票。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法官讀出判決,指被告在審訊期間多次重申自己是被誣告,聲稱中共是幕後黑手。被告的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懷疑患有妄想症,但不需強制住院治療,目前只需接受門診服務。而在背景報告中,對被告指稱自己擁有一間有限公司,及有一項逾億美元的存款證投資,感化官指調查後沒有發現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