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持續法庭有限度運作 佔中案9人上訴押後最多半年

202002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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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發起人戴耀廷(中)、陳健民(右4)等9名被告均提出上訴。
因發起及煽動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的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人,去年4月被法庭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罪成,9名被告均提出上訴,上訴庭原定於今年2月24至26日處理他們的申請,惟司法機構近日因新冠肺炎疫情僅維持有限度運作,鑑於法庭恢復正常運作的日期未明,法院遂去信通知各被告要先將原本的審期擱置,並要求各人的代表律師協商出在未來6個月內可以聆訊的日期,再交法庭審議。
9名上訴人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禁16個月,邵家臻與黃浩銘則被判監8個月,餘下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緩刑及社會服務令。如今邵、黃兩人已刑滿出獄,戴在服刑約16個星期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而陳健民仍在服刑。
9人事後均就定罪提出上訴,但法庭近日通知各人,因法院目前所有聆訊均要押後,本案牽涉多名被告,聆訊時會出席的法律人員眾多,加上預期有大批市民及傳媒會旁聽,法庭要及早將本來的審期擱置並另定新的聆訊日期。
上訴庭指示各被告的法律代表,要盡快商討出能遷就各大律師日程的新審期,預計在未來半年內預留3天進行聆訊,再交法庭考慮。而在法庭恢復正常運作後,將會盡快進行指示聆訊,處理有關聆訊的問題。
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在案中被裁定1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裁定1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裁定1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餘下2名被告中,黃浩銘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2罪成立、李永達則被裁定1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