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警「破繭」打擊白牌車 7男女司機斷正

2020022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涉事車輛。
西九龍交通部特遣隊於本月中至下旬展開代號「破繭」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放蛇」,分別租用6部涉案私家車和一部涉案輕型貨車,由西九龍區前往不同地區。當到達目的地時,7名司機收取費用由85元至1,980元不等。警員隨即表露身份及拘捕6名男司機和1名女司機,年齡介乎35歲至58歲,涉嫌「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載客取酬用途」。所有被補人士須於下月中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涉案車輛的牌照亦可予暫時吊銷3個月至6個月。車輛將被扣押直至有關吊銷期屆滿為止。
根據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即屬違法;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
由於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警方強調,警方十分重視涉及非法使用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的案件,並會繼續針對性的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