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再去信廣播處長 投訴港台《頭條新聞》誤導觀眾

202003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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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再次去信廣播處長梁家榮,投訴港台節目《頭條新聞》誤導公眾。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再次去信廣播處長梁家榮,就香港電台視點31於上月14日及28日播出的《頭條新聞》作出投訴,並同時去信通訊事務管理局作出投訴,直指節目的「驚方信息」環節,令觀眾對警隊產生錯誤看法,有必要作出澄清。
信件由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代行,指繼上月14日後,港台視點31於同月28日播出另一集《頭條新聞》「驚方信息」環節,主持人繼續以「嬉笑怒罵」方式描述11宗發生於去年6月中至今年1月底、被列為沒有可疑的有人死亡案件。
該11宗案件全部都是警方按照所需程序完成調查後才界定為沒有可疑;但主持人的「嬉笑怒罵」演繹,只會令一般人認為警察調查不認真、工作不專業,再者,這類案件時有發生,「驚方信息」為何只選擇由去年6月中至最近發生的案件作「嬉笑怒罵」的描述?
鄧炳強又指,自去年6月反修例示威活動開始,《頭條新聞》節目從來沒有譴責或批評過有暴徒破壞商舖、四處堵路、縱火、嚴重傷人等暴行,亦從來沒有譴責或批評過支持暴徒的人,社會上有很多人對暴徒的暴行非常反感,亦有很多聲音支持警隊執法止暴,但《頭條新聞》節目卻從來沒有提過這方面的看法。
鄧炳強並謂,港台常指《頭條新聞》節目以「嬉笑怒罵」形式反映社會現象,但「嬉笑怒罵」只是表達的手法,節目內容必須建基於事實,作為一個公共廣播機構,相信港台製作的節目應該反映事實,讓普羅大眾明白社會正在發生的事情,而非誤導觀眾。
警務處一向尊重言論自由及編輯自主,對於善意及有建設性的批評,非常樂意接受,但對於一些並非建基於事實又或是誤導性的報道或言論,由於會引致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不法之徒便有機可乘,香港的治安便難以維持,絕對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警方有責任澄清,讓公眾理解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