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邨爭女打鬥奪命案 兩男誤殺罪成囚5年及5年半

202003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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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襲事主當年重傷送院,最終不治。
兩批青年於2008年疑因「爭女」問題爭執,其中一方共9人事後發現對方有1人落單,在天水圍天瑞邨一間連鎖快餐店內用雜物對他施襲,遇襲男子於3日後傷重不治。其中兩名施襲者於10年後落網被捕,承認誤殺罪,今日(13日)在高院判刑,首被告被判即時監禁5年半,次被告被判囚5年。該宗案件事發至今共12年,9名行兇青年當中,已有8人分別謀殺或誤殺罪成,惟尚有1名行兇者不知所終。
首被告林家輝,32歲;次被告謝偉麟,31歲。控方透露,林有三合會背景,曾犯搶劫及販毒等犯罪,而謝有在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的定罪記錄。
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沒有預謀殺人,林知道要與朋友去教訓某人,而謝只以為雙方要起衝突,打算到場支援。辯方又稱,兩名被告在還押期間,分別完成管理心理學文憑課程,指二人比案發時更成熟,有決心更生,不再毫無目的地做人。
法官量刑時指,兩名被告聯同他人以兇殘方式謀殺死者,死者的不幸只因他的朋友不尊重被告們而受牽連,這屬毫無意義。惟兩名被告未曾用武器施襲,林向倒地的死者踢兩腳,謝用拳擊死者手臂兩次和踢一腳,而死者的驗屍報告反映其致命傷由武器造成。法官又稱,兩名被告協助控方檢控,即指出閉路電視中兇徒的身份和出庭頂證其他被告。雖然兩名被告均聲稱有勸喻朋友停止襲擊死者,惟法官不接納說法,指行兇過程在彈指之間,就算二人有嘗試阻止都為時已晚,不會有實際幫助。法官終判兩名被告各囚5年半及5年。
案情顯示,事緣是其中一名兇徒吳柏麟指其女友與前男友何柏輝(小強)藕斷絲連,2008年10月1日晚,吳與小強兩批人於麥當勞外相遇,雙方曾口角及動武,當時25歲死者潘嘉恩屬小強一夥。至翌日凌晨,潘被發現在天水圍天瑞邨商場的麥當勞快餐店內進餐,吳為首共9人趕到店內包圍潘,並將他推倒在地拳打腳踢,期間有人以該棒、托盤及鐵傘架等襲擊,整個行兇過程不足1分鐘,導致潘重傷,其後終告不治。
案件共有9名兇徒,至今共有4人經審訊後被判謀殺罪成,為主謀吳柏麟、林兆峰、鍾振豐及黃俊敏。另有4人承認誤殺罪,為張國豪、布嘉誠及本案的兩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