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有膽包庇黎智英 冇膽實話覆東方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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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及兩案均有證有據,但至今未作出起訴,東方早前去信質詢律政司,律政司回覆仍拒絕正面回應。
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早年獨家揭發壹傳媒黎智英於2012至2014年間多次向民主派人士及政團秘捐巨款,黎亦涉在2014年參與違法佔中,兩案均有證有據,但兩任律政司至今均沒有作出起訴。東方於上周一(9日)就兩案去信質詢律政司,律政司昨日以電郵回覆仍拒絕正面回應是否檢控黎智英。就秘捐黑金案,回覆更猶如已「結案」,稱前年聲明已交代有關決定。學者批評,秘捐黑金案證據確鑿,違法佔中案更是有相有片,律政司仍然「死撐」,答完等於無答,拒絕檢視有關案件及交代是否檢控黎智英。
律政司授權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回覆,稱查詢涉及案件細節,並引述律政司《檢控守則》指,「給予理由可能有違公眾利益或並不適當」,未有回應就秘捐黑金案及違法佔中案,律政司告不告黎智英。
秘捐黑金案中,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不足1個月,廉政公署及律政司突然先後發表聲明,廉署指已就捐款一事完成刑事調查,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放生相關人士,惹全城抨擊。
律政司在回覆中卸責於廉署,指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同意毋須進一步調查,但執法機關因合理原因有需要時可再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完成調查後將個案轉交予律政司跟進時,律政司會重新審視所提交的證據。不過,就黎智英參與違法佔中一案,律政司則完全沒有回應是否會作出檢控。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仍然「死撐」,十分不負責任,秘捐黑金案即使廉署稱不進一步調查,律政司作為司法機構,如發現案件有疑點,應重新檢視。至於違法佔中案,發起人陳健民近日已刑滿放監,但黎智英仍未「落鑊」,案件如同「石沉大海」,「律政司好似選擇性執法咁,佔中影響公眾利益,但有相有片都唔告。」陳又指,傳媒代公眾詢問有關案件的檢控工作,是符合公眾利益,律政司理應回答檢控進度。
議員周浩鼎指,違法佔中案至今只有9男女落鑊,黎智英參與其中,甚至涉嫌策劃,律政司卻未有作檢控,亦拒絕明確交代是否提控,「律政司嘅檢控工作,好影響公眾對於香港司法制度嘅信心,應該有責任處理好案件檢控。」
黎智英涉及兩宗重大案件。2014年中,他被揭於2012至2014年間,透過曾任美國海軍情報員的助手Mark Simon,多次向民主派人士及政團秘密捐款合共逾4000萬港元,其中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被踢爆先後收受黎智英捐款合共150萬港元,未有向立法會申報利益,當中50萬港元捐款更一度「袋住先」長達9個月,被揭發後才轉入工黨戶口,外界質疑李期間賺取的利息已構成直接金錢利益。
另一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社民連亦被指秘密收受黎智英合共逾200萬港元捐款,其中25萬港元更直接存入梁的私人戶口,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法庭裁定梁罪名不成立。
另外,2014年9月爆發違法佔中,黎智英幾乎每日現身金鐘佔領區,惟包括黎在內的39名佔中搞手一直逍遙法外,未被帶上法庭,一再惹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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