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職員遭針筒插頸案 警拘2男1女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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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施襲的男子被警方拘捕。(林耀康攝)
本月7日下午5時許,港鐵葵芳站有一名女子以長者八達通拍卡入閘,被3名港鐵職員截查,其後有一名疑為被截查女子的男性友人上前旁聽,突然,另有一名男子手持約13厘米長的針筒,插向其中一名港鐵職員後頸位置,施襲者及兩名男女立即跳閘離去。該名受傷港鐵職員被送院治理,後頸有紅點及感到疼痛,確實傷勢有待醫療報告。
經深入調查後,新界南總區刑事部探員於今晨(27日)展開行動,分別在葵涌、將軍澳及秀茂坪拘捕2男1女,涉嫌「傷人」,亦檢獲被捕人士犯案時身穿的衣物。涉施襲的男子35歲,報稱無業,於葵涌被捕,另外兩名被捕人士為一名22歲女子,報稱售貨員,以及一名23歲任職速遞員的男子,2人分別在將軍澳及秀茂坪被捕。
據悉,施襲男子疑因不滿港鐵職員進行查票行動,因而隨身攜帶一支針筒,當遇到有人被職員截查時,便上前進行施襲。警方經調查後,懷疑施襲男子由附近另一個港鐵站購買單程票入閘,不排除在手機應用程式Telegram上得知葵芳站有人被截查,遂前往該站襲擊職員。受傷港鐵職員沒有受嚴重傷害,針筒沒有深入刺入體內,惟針筒事後交由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暫未知針筒內會否有其他雜質。
警方指出,干犯「傷人」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惟因案情嚴重,警方不排除會控告更嚴重的罪名。警方提醒,市民應遵守香港鐵路條例乘搭港鐵,包括繳付足夠車資、不要跳閘及不要妨礙列車正常運作等。另在盜竊條例中,亦有一條不付款而離去罪,警方在不同案例中,會考慮以其他罪名加以檢控違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