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大埔警署被掟5枚汽油彈 3名男中學生被捕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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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一名疑犯押返警署調查。(曾志恒攝)
大埔警署於今日(1日)凌晨時分,被人投擲汽油彈縱火,警方拘捕3名男子。大埔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莊成逸表示,案發2時40分,警署的汽車出入口位置被掟汽油彈,3枚落入警署內大地,2枚在警署外着陸,埋伏的警員立刻採取行動,拘捕3名男子,當中2人一度反抗,亦涉嫌襲警被捕。3名被捕男子(16至18歲),為就讀同一間中學的學生,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3名男生分別姓曾(18歲)、姓羅(18歲)及姓郭(16歲),曾及羅同住清河邨,郭居於太和邨。3人同於大埔區一間中學讀書,曾、羅讀中五;郭則讀中三。曾、羅被捕時作出激烈反抗,疑以用手打傷兩名男警,致其頭、面、眼、及手、腳受傷。
莊成逸指,製造及儲存汽油彈為非常危險的行為,如果將汽油彈擲向有人的建築物裏,會造成人命傷亡。警方重申,「縱火」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根據近期法庭判決,單只藏有汽油彈已被判監禁12個月。警方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以及賭上自身前途,在判監後才感到後悔,亦希望家長能夠多與子女溝通,了解他們的狀況,強化他們守法的精神,以及講解法治的重要性。
警方又指,在以往10個月內,暴力行為不斷升級,包括投擲磚頭、汽油彈,甚至藏有火藥及爆炸品,當中的被捕人士有年輕化趨勢,他們守法意識薄弱,亦有可能是受害者,被人煽動做出非法行為,令他們相信暴力可以解決問題。警方提醒,不會容許任何犯罪行為,並會將犯罪的人繩之於法。
另外,警方於昨晚(31日)在旺角拘捕3名男子,年齡介乎16至19歲,在他們身上搜出梳打粉、小型石油氣罐、天拿水、一批工具等,以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於今年1至3月期間,總共有16宗向警察建築物投擲汽油彈的案件,1月及2月分別錄得6宗,而3月共有4宗,當中有2宗的目標是警察宿舍,以及1次向警察遊樂會投擲汽油彈,3宗案件總共有7男1女被捕,年齡介乎16至6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