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妨礙司法公正囚18月 政府今刊憲褫奪劉夢熊銅紫荊星章

202004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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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將劉夢熊從特區授勳名單中剔除。
政府今日(3日)刊憲,將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從特區授勳名單中剔除,即日起生效,即代表褫奪他於2010年獲頒的銅紫荊星章勳銜。
劉夢熊於2013年接受廉政公署調查期間,去信時任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二人終止調查。劉因此在2016年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18個月。他在服刑完畢後仍就定罪上訴到終審法院但遭駁回,翻案無望。
根據資料,如果獲授勳人士被定罪而入獄1年或以上,禮賓處處長會啟動褫奪機制,由行政長官批准。
該案肇因是由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的詐騙案引起,廉署懷疑劉在任該公司副主席期間,涉嫌聯同公司主席黃坤等人詐騙,遂展開調查,並於2013年1月廉署以串謀行使假文件的罪名拘捕劉。劉在被捕的同月兩度去信梁振英及白韞六「打招呼」,威脅若不終止調查就會「引爆政治炸彈」。
當年法庭在裁決時,直指劉夢熊所發信件,明顯就是希望梁及白兩人,干預涉及東方明珠石油一案的調查,有關目的顯然是非法。而劉根本是使用威脅或恐嚇手段,來達成自己希望梁及白停止相關調查的目的,其所發電郵毫無疑問是帶有妨礙司法公正的傾向。